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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ops!... I Moved It Again

其實標題就已經把重點講完了。(默)

上一回搬家是因為房東提前把房子收回家,
所以在匆忙加不愉快的情況下搬家。

這一回搬家是因為室友要當兵,所以不得不搬,
但是一樣在匆忙加不愉快的情況下搬家。

因為@#$%^&!(容後再述)

這一回新家座落在一個隱蔽卻又不失熱鬧的地方,
正所謂大隱隱於市就是這個樣子。(噗)

隱蔽,即使有地址,第一次來的人恐怕很難立刻找到;
熱鬧,捷運站出口步行一分半抵達,生活機能佳。

其實我不是很喜歡搬家,
因為搬家後就覺得好像在上個家留下了什麼,
留下帶不走的回憶,留下揮不去的離愁。

太陽紅~太陽圓~天線寶寶說再見~再見~再見~再見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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