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None of my business.

本文其實還可以使用其他較聳動的標題,但是考慮到部落格的讀者廣泛,
因此身為一個有自覺的部落客,必須將內容維持在普遍級至保護級的範圍,
(如果你不清楚保護級的範圍:未滿6歲的兒童不宜觀賞,
6歲以上未滿12歲的兒童需父母、師長或成年親友陪伴觀賞)
以免有忠實讀者被限制閱讀,而且人氣一向不是本部落格關心的事,
所以我絕對不會用類似「關我屁事」這樣的標題來吸引讀者。(啊,還是說了!)

回到正題。

我相信每個人出門在外總是會有不方便的時候,
需要臨時停車好辦點事、買點東西,
但是當你的愛車擋住別人的去路(尤其是汽車停在機車停車格前),
難道還要別人傻傻等著,等到你辦完事才能離開。
偏偏大多數的人都很可愛,在找不到車主的情況下,
往往是千辛萬苦、小心翼翼的移車,還要注意不要刮到對方的車身。
遇過幾次這樣的情況,也曾想乾脆請警察來拖吊就好,
事實上這也是緩不濟急的方式,而且不見得會有效果,
比方車主在關鍵時刻現身,就可成功留下愛車。

這樣的情況還是要回歸到人的層面,
如果臨停的車主不要只顧自己的方便,
能正視此舉可能為別人帶來的不便,很多問題都不會是問題。
如果你的方便造成他人的不便,那就莫怪別人不講情面。

最後,如果你是被車輛違規臨停擋住去路的苦主,
真的氣不過想要送車主一份禮物留念,
事件發生地在台北市的民眾可以參考此連結:交通違規檢舉專區
雖然檢舉程序不算簡單,但是非常適合膽小又想維護社會和平的人循此管道申張正義,
警惡除奸維護世界和平這個任務就交給你啦……好不好?



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as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