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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o you change your mind, do you?

首先是4/27的報導:
NOWnews:SBL/裕隆罷賽 嚴凱泰:尊重總教練!
中央廣播電台:SBL罷賽風波出現轉圜 裕隆:落實裁判考核分級 籃協:願努力
自由時報:裕隆仍堅持罷賽要籃協作出回應
聯合新聞網:領隊:裁判不改 裕隆不玩
麗台運動報:SBL》裕隆仍不滿裁判要棄賽 籃協:依規章辦但有轉寰空間

有趣的是,在麗台運動報和中央廣播電台的報導中都提到一件事:
「依SBL規章,罷賽需在下一場賽前,也就是周五前繳交60萬元罰款,否則球隊球員將被禁賽2年。江育誠表示,他不清楚有這類規定,因此也不會繳交罰款。」
張國凱(無日期).SBL》裕隆仍不滿裁判要棄賽 籃協:依規章辦但有轉寰空間.2009年4月29日取自http://www.ltsports.com.tw/main/news.asp?no=67387&N_Class=3

「依照比賽規章,裕隆必須在5月1日前繳交新台幣60萬罰款,否則本球季資格將被取消,往後兩年也不得參加籃協所舉辦的任何比賽。江育誠反批,不知該罰款規章從何而來,裕隆不可能支付這筆錢。」
江昭倫 (2009,4月27日)‧SBL罷賽風波出現轉圜 裕隆:落實裁判考核分級 籃協:願努力‧2009年4月29日取自http://www.rti.org.tw/News/NewsContentHome.aspx?t=6&NewsID=153189

再來是4/29的報導,中間的報導就先跳過吧(其實是我懶XD):
NOWnews:SBL籃賽/裕隆願繳60萬元罰款 不罷賽了
中央廣播電台:SBL罷賽風波落幕!裕隆繳交60萬罰款本週返回球場
自由時報:SBL 裕隆籃協言和罷賽風波圓滿落幕
聯合新聞網:SBL》裕隆與籃協和解 繼續參賽
麗台運動報:SBL》裕隆決定繼續參賽 並繳交60萬元罰款

簡單結論:籃協願意檢討裁判制度並解決問題;裕隆願意繳交罰款。

看起來似乎是個皆大歡喜的結局,但是請想一想,
是不是 SBL 每次在制度發生爭議之後,才會被動作出因應,
對體制抗爭的手段越來越激烈,這一次是罷賽,下一次呢?

制度啊制度,多少王國因你而亡。(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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